2018年1月4日 星期四

萬志英《中國經濟史》第二章 5

財政國家的政治經濟興起

戰國時期政治家與哲學家一致定義農業為「根本職業」(本業,本事),是民眾維生之食與統治者財富泉源。對專制國家倡導者而言,權力源自軍事實力,而更多人口讓統治者可以維持更大型軍隊。因此《商君書》主張「國家安全依靠農業與戰爭」。(原文︰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84] 像李悝這些政治家透過更密集耕種技術,注重改善農業生產力的需要,同時保護農業人口免受乾旱、水災與市場季節波動危害。《管子》較舊篇章同樣勸喻統治者增加耕作的土地,確保農業工作不會受不定期勞役與軍役需求擾亂,並累積足夠糧食儲備以在糧食不足時支援民眾。以此文本廣為引用的句子說,「五穀與食米是民眾的命運主宰」。(原文︰五穀食米,民之司命也)[85] 但儒家哲學家同樣堅持,在統治者可以訓練民眾成為道德臣民前,他必須首先提供他們物質福利。以孟子的話說,「這是平民之道︰有可靠維生手段(恆產)的人內心會堅定不搖」。(原文︰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孟子進一步指「仁慈的政府必須以土地測量與分配為始。當邊界沒有適當劃分,按井田制分田與留為統治者收入的糧食徵收都不會公平」。(原文︰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鈞,穀祿不平。)[86] 按孟子說法,「井田制」(以「水井」的中文字井命名,井被視為一塊土地平均九分的視覺象徵)是由昔日聖王建立,以確保每戶自給自足,同時為統治者提供適量份額的土地收成。

正如農業擔當經濟支柱的首要地位得到廣泛認同,對人口維生所需與專制國家需求之間的緊張也同樣日漸獲得注意。再者,戰國時代政治領袖開始意識到,放任市場經濟不管會造成財富不平等,對國家權力與民眾福祉都不利。一開始,中國政治家對商人與商業活動顯示自由放任態度。子產在解釋他拒絕協助一名晉國大臣試圖獲取一名鄭國商人的翡翠裝飾物時,聲稱鄭國統治者已與城市商人協定,其政府不會干預商人業務。[87] 在發生於公元前523年的一次對話中,齊大臣晏嬰批評齊統治者獨佔礦產、森林與海洋資源,並允許其宮殿女性從都城商人徵用商品而沒有賠償。從邊遠城鎮與鄉村區域進入都城的臣民,都會立即被徵用至繁重勞役,並被逼繳交過高關稅。晏嬰總結,這種掠奪行為當然會導致齊國衰落。[88] 孟子是對當代統治者執迷累積財富與權力的主要批評者,他聲稱上古政府官員純粹監督市集以維持秩序,但不會干預商品買賣。只有在無賴開始積藏商品以操控價格時,官員才開始以商業徵稅的方法阻攔這種卑鄙行為。[89]

孟子確信追求利潤無可避免散播貪婪與欺詐,標示出對商人階級的態度出現重要轉變,他們現在已成為經濟事務以及政治生活的強大勢力。孟子對利潤動機的批評在整個哲學光譜得到廣泛認同,孟子堅定的對手法家最強調這點。像李悝與商鞅等政治家認為,私營商業與牟取暴利的商人階級,威脅專制國家體現的公益。法家哲學家韓非贊同,財富集中在商人手中破壞社會秩序,最重要是因為其他人會放棄農牧的艱苦工作,以追求貿易的輕鬆利潤︰

當官職爵位可以購買,就沒有人會鄙視商人與工匠。當不法財富與商品存貨在市集售得好價錢,就不會缺乏商人。當經紀與囤積者賺錢兩倍於農民,並享有比士兵或農夫更多的尊重,就很少會有良心與堅忍的人,商人與交易者則會滋長。[90]

(原文︰官爵可買則商工不卑也矣;姦財貨賈得用於市則商人不少矣。聚斂倍農而致尊過耕戰之士,則耿介之士寡而高價之民多矣。)

因此韓非視商人為統治者必須根絕的「五種害蟲」(五蠹)之一。

然而,即使是秦國也不希望扼殺商業,而是要管制它。例如,呂不韋對秦帝國統治的藍圖規定,在農民收穫其收成並將之出售的中秋,商業稅應降低以鼓勵貿易與商品流轉︰

在這月,調整越境與市集徵稅,以吸引商人與貿易商帶著商品與貴重品前來,這樣做對民眾生活有益。當來自天下四方與邊遠省份的貿易商前來,我們就不會缺乏財貨。統治者不會欠缺收入,百事皆可以完成。[91]

(原文︰是月也,易關市,來商旅,入貨賄,以便民事。四方來雜,遠鄉皆至,則財物不匱,上無乏用,百事乃遂。)

呂不韋此處的建議與《商君書》有直接矛盾,後者正是為了阻礙商業,反而提倡繁重關稅與市場徵收。[92] 但許多其他當代人,包括儒家荀子與《管子》的作者,則讚揚減少關稅與推動外國貿易的好處。

戰國時代政治經濟興起最典型者,或許是專論《管子》中收錄的眾多短文。《管子》據稱記錄首位霸主齊桓公及其深諳權謀首席大臣管仲(約公元前710至前645年)的蘇格拉底式對話,但現存文本屬於遠較此後期的時代。《管子》較舊部份大概是由齊國朝廷稷下學宮在戰國時代最後一世紀期間撰寫。這些短文在主題與精神上兼收並蓄,表現各種光譜廣泛的哲學原則。一套更為連貫的經濟學說——外觀為明確重商主義與國家指導經濟——出現在「輕重」的章節(標準文本第68至85章),這些章節最有可能屬於一世紀漢朝時期。雖然全作肯定出於多人之手,但「輕重」章節的理念足夠一致,可視它們為單一作者的創作,為方便起見我將稱這位作者為「偽管子」。我們會在下一章檢視偽管子的經濟哲學。此處我會將自己的分析,局限於較舊章節中較早期——在許多方面也截然不同——的政治經濟觀點,我將(同樣為方便理解)一概稱這些章節的不同作者為「原管子」。[93]

原管子主要原則是統治者——引用該書第一章標題來說,身為「牧民者」——需要積存穀物與貨物,以在匱乏時提供給其臣民。統治者不只必須審慎儲存藏庫;他也必須寬宏大量分享其財富。原管子意識到專制國家與市場經濟興起導致的緊張與衝突,正如以下精簡描述所示︰「農村地區與市集競逐住民;私人家庭與公共倉庫競逐商品;金與穀物競逐價值;郊區與朝廷競逐主權。」(原文︰野與市爭民。家與府爭貨,金與粟爭貴,鄉與朝爭治) [94] 生產與交易同樣對國家與民眾福祉不可或缺,但統治者必須行動以維持兩者的脆弱平衡︰假如商業利潤超過農業收益,農民會放棄其土地;假如國家課徵過高稅款,民眾在艱困時期會沒有儲備。穀物供需的季節與年度變動,可以引致食品價格災難地搖擺,帶有潛在毀滅影響︰穀物便宜令生產者貧困,同時穀物昂貴危及消費者。因此——追隨李悝的腳步——明智統治者必須干預市場以維持價格均衡。

原管子也闡明中國社會由功能有別的四組階級組成︰統治者(士)、農民、工匠與商人,這成為權威的觀念。每一階級在社會中有自己適當與必要的角色,但原管子堅持這應該是子承父業的繼承地位,實際上每一階級應遠離其他階級居住。工匠日漸被要求住在政府作坊,同時商人佔據市集——進一步證明國營行業的普遍,與貿易中更多企業的世界成對比。此章也為商人階級行為與活動提供典型描述︰

商人觀察歉收與饑荒,審視國家的命運,研究四季規律,注意每一處有甚麼商品生產。在市集帶著這種價格知識,他們搜集商品儲藏,載貨於牛車與馬匹,流通四方。他們估算甚麼充裕,甚麼罕有,甚麼昂貴,甚麼便宜後,以他們所有交換他們所缺,賤買高賣…… 珍奇怪異之物適時而至;罕見與非凡的商品輕易齊集。商人日夜參與此事,指導其兒子兄弟,以利潤說話,教他們及時的美德,訓練他們如何辨識商品價值。[95]

(原文︰令夫商群萃而州處,觀凶飢,審國變,察其四時,而監其鄉之貨,以知其市之賈,負任擔荷。服牛輅馬以周四方;料多少,計貴賤,以其所有,易其所無,買賤鬻貴…… 奇怪時來,珍異物聚,旦昔從事於此,以教其子弟,相語以利,相示以時,相陳以知賈。)

雖然這段落顯然沒有道德評斷,在其他地方原管子痛斥不受約束追求私人商業利潤,以及它對初級生產者的損害。

但是,歸根究底,確保其民眾福祉與繁榮是統治者的權力範圍。原管子在專論財政管理的一章寫,「假如貨物眾多而生產工作調節得當,就很少需要尋求上天庇佑」(原文︰貨多事治,則所求於天下者寡矣)。雖然原管子不斷警告統治者一方揮霍與輕率花費將令民眾貧困,最終侵害國家,但他主張節制,而不是緊縮。統治者必須平衡節約與放縱︰

黃金是花費的標準。明辨黃金根本法則的君主,會明白吝嗇與浪費的危險。知道這危險,他會在其花費上有所節制。

如此看來,吝嗇花費損害農牧業,而花費過度損害貿易。吝嗇導致金的價值下跌,當金賤時生產工作就無法完成。故此, 吝嗇損害農牧業。反之,花費過度導致金的價值上升,當金貴時貨物的價值下跌。故此,浪費損害貿易。

因此商品無法售出而民眾遭受匱乏︰這種情況是由忽視花費準則引致。生產停頓而商品日漸過剩︰這種情況是由忽視節制花費的需要引致。[96]

(原文︰黃金者,用之量也。辨於黃金之理,則知侈儉。知侈儉,則百用節矣,故儉則傷事,侈則傷貨;儉則金賤,金賤則事不成,故傷事。侈則金貴,金貴則貨賤,故傷貨。貨盡而後知不足,是不知量也,事已,而後知貨之有餘,是不知節也)

此處原管子否認商品或金錢本身有價值。正是統治者通過其財政政策,才建立它們的相對價值。抽稅貧乏與消費不足會減少黃金需求,令金錢在市場過多,導致價格上升。相反,過度徵稅與花費透過增加黃金需求,引發物價下跌並阻礙生產。因此過份節儉的統治者與肆意揮霍者同樣有害。

《管子》其中一章題為「侈糜」——此章之獨特足以必須視之為獨立作品——它更進一步強調國家支出在刺激經濟繁榮的正面價值。此章以一命題——法家韓非也意識到它——開始,指人口增長有提高土地價格並挑起農民競爭的不幸影響,為許多家庭帶來破壞與失業。但正正是富人的炫耀生活方式——例如,透過使用最昂貴物料與大量收集陪葬品建造宏偉陵墓——會為窮人帶來就業︰「讓富人活在奢侈而窮人為他們工作」。(原文︰富者靡之,貧者為之)此文就商貿與炫耀消費對國內經濟活力的貢獻表現罕有熱忱︰

流動商人不是平庸之人。他們不會視一地為故鄉,不會侍奉單一君主。他們售賣商品賺取利潤,但他們不會只是為獲取擁有權而購買。他們可以從國家山林取得利潤;從都城市集獲取其投資資本雙倍回報。因此當在上者揮霍消費而在下者活在奢侈中時,君主及其大臣都可獲益。當在上者與在下者彼此對待有如族人,君主及其大臣不會為個人享樂而私藏財富。如此則窮人會有工作可做並有食物可食。 [97]

(原文︰然後移商人於國,非用人也,不擇鄉而處,不擇君而使。出則從利,入則不守。國之山林也,則而利之,市塵之所及,二依其本,故上侈而下靡。而君臣相上下相親,則君臣之財不私藏,然則貪動枳而得食矣。)

這種對公共開支經濟利益非同尋常的辯護並未在《管子》其他篇章中得到支持,但至少它與原管子對統治者一方過度節儉的批評一致。

撇開「侈糜」一章不談,原管子擁戴的政治經濟基本信條在當代哲學家與政治家得到廣泛和應。雖然儒家拒斥讓國家富裕以增強其軍事實力這種赤裸裸的目標,他們明顯認同統治者對市場暢順運作負有責任,以讓其民眾不會欠缺維生所需。例如,荀子描述統治者為公益管理資源,確保貨品盡可能廣泛流通但抽稅節制的經濟︰

王者的法則是︰建立平等稅率、調節民眾生活,以及處置無數貨物,因而為其所有臣民提供給養。他對土地收成收取十分之一稅項;其官員在邊境與市集檢查貨物但不徵關稅;他決定山林、沼澤與漁場關閉或開放給人民使用的時間,而不會向他們徵稅;其官員調查耕地並按它們的生產力評級。他考慮到必要運送距離後決定貢品數量。他確保貨物與穀物自由流動,讓它們的流動不受妨礙或阻擋。貨物流向所需之處,四海之內猶如一家。[98]

(原文︰王者之法:等賦、政事、財萬物,所以養萬民也。田野什一,關市幾而不征,山林澤梁,以時禁發而不稅。相地而衰政。理道之遠近而致貢。通流財物粟米,無有滯留,使相歸移也,四海之內若一家。)

但追求同時獲得私營商貿以供民眾生活,以及滿足統治者收入需要兩者的好處證實不易。法家哲學家猜疑私人財富與經濟不平等的腐蝕影響,對這樣擁抱即使是管制良好的市場經濟不表認同。在他們眼中,確保民眾福祉的唯一手段依靠國家首先富強,這意味著需要國家根絕由創業商人體現的自利增強。

戰國時代政治經濟反映成文法律取代儀式主導慣例,以及統治菁英家產制權利轉變為國家公權的世界。新政治形式——財政國家——讓春秋城邦領域政體黯然失色。[99] 財政國家興起以社會——由個別核心家戶組成——通過稅收、勞役與軍役從屬於專制統治者為前提。透過集中控制經濟資源並增強其軍事力量,統治者從國外競爭對手中保衛自己的領土,促進其臣民經濟福祉,並確保公共利益比私人利益優先。此外,國家管制市場交易,仲裁交易與財產權糾紛,並掌握策略商品生產的控制。當然,儒家哲學家憎惡「財政至上大臣」(聚斂之臣)只專注於累積收入,沒有顧及它對民眾的影響。[100] 荀子預測假如統治者單單致力於累積收入(聚斂),其國家肯定會滅亡。[101] 但秦與漢帝國全面擁抱財政國家原則,而儒家政治家——除少數例外——將會接受它有實用的必要。

總結

西周家產制國家依靠國王按家族地位與為王室服務賜予爵位、官職與財富的禮制秩序。當王室權威衰退,地區領地從周王聲言獨立,這在公元前771年西周衰亡前已是明確趨勢。然而,貴族地位、家族等級與禮儀,繼續定義春秋時代早期興起的城邦政體社會秩序。的確,統治菁英文化在周朝疆土擴張這段期間變得更為同質。但春秋世界戰事不斷解開新的力量——包括社會軍事化、國人興起,以及權力從世襲統治者下放至其大臣與將領——這些力量在無休止內鬥中吞噬以家系為基礎的政體。長期而言,這種地方動盪滋生更為集權與官僚的政體,它們吸收許多失效城邦而成為不斷擴張的領邦。

自約公元前600年起,權力集中在有力君主手中以及領土整固的進展,大為重塑周朝疆土的經濟與社會結構。鐵器時代革命對社會秩序有同樣劇烈的影響。冶鐵術同時改變摧毀與生產的科技,進一步加速國家集權。戰國時期專制國家興起是由動員人員與物資作戰帶動,這又需要政治、經濟與法律控制的新技術,在國家及其臣民間樹立直接聯繫。這些政策確立家庭耕作為農業生產的支柱,以及核心家戶為基本社會單位,為國家提供收入、勞役與軍事兵員。農業生產急增,也有更多人受僱於礦業、伐木、工匠生產與運輸。官營作坊大量生產不只為國家,也會城市消費者提供範圍廣泛的商品。與此同時,受惠於地域專門生產、獨立商人階級興起,以及銅幣引進,長距離貿易繁盛。物質財富與政治官職取代血統與爵位,成為社會差別的基礎。雖然儒家傳統主義者哀嘆家產制國家逝去,到公元前四世紀孟子時代,經濟生活的新盤算——財政國家——已經蓋過春秋城邦的領域政體。統治者以公共利益之名在抽取經濟資源上施行空前權威。然而他也有義務在他增進國家財富與權力的決心,以及其臣民生存所需之間取得平衡。

到戰國後期,經濟發展出現兩種明顯模式。在人口密集的華北平原核心地,公元前453年晉國分成魏、韓與趙三國後政府權威減弱。在這區域中,地方城市及其商人與工匠階級從其王室領主享有可觀自主。私人企業刺激工商業擴張。反之,在邊陲國家秦、楚、齊與燕,專制統治者建立官僚組織以控制經濟資源,這成為財政國家的典型標記。在這些國家工業生產集中在國營作坊,官員對貿易實際遠為嚴格的控制。後一種國家強力控制經濟的模式,在公元前221年由秦組成統一帝國後將會成為主流。

[84] 《商君書》︰22,第三章,<農戰>。
[85] 《管子》3: 1259,第七十三章,<國蓄>;亦見Rickett 1998: 377.
[86] 《孟子》IIIA.3.
[87] 《左傳》昭公十六年,3A: 683–84.
[88] 《左傳》昭公二十年,3A: 706.
[89] 《孟子》IIB.10.
[90] 《韓非子》2: 1075–76,第四十九章,<五蠹>。
[91] 《呂氏春秋》1: 422,第八章,<中秋紀>;稍有不同的英文翻譯,見Knoblock and Riegel 2000: 192.
[92] 《商君書》︰17,第二章,<墾令>。
[93] 這樣區分較後期「輕重」章節與較兼備的舊章節經濟哲學是基於Kanaya 1987: 119–75,我覺得它是《管子》經濟觀念最有洞見的分析。亦見Hu Jichuang 1962, 1: 288–377; Rickett 1985, 1998. 中國學者繼續以整體方式看待《管子》的觀念。例如見Zhou Junmin 2003.
[94]  野與市爭民。家與府爭貨,金與粟爭貴,鄉與朝爭治。《管子》1: 52,第三章,<權修>;另一英文翻譯見Rickett 1985: 94–5.
[95] 《管子》1: 402,第二十章,<小匡>;參見Rickett 1985: 327的英文翻譯。此段稍有不同的版本也記錄在《國語》。見《國語》: 200–21,第六章,<齊語>。
[96] 《管子》第五章,<乘馬>1: 88–89;參見Rickett 1985: 118的英文翻譯。
[97] 《管子》第三十五章<侈糜>1: 652, 730;參見Rickett 1985: 311, 330的英文翻譯。
[98] 《荀子》︰175,第九章,<王制>。《孟子》(VIB.7)聲稱前齊霸主桓公允許穀物在國境間自由販賣,但其後繼者未能追隨前人。
[99] 雖然我使用財政國家的觀念來自Schumpeter稅收國家觀念(見第一章注72所引參考文章),它與Schumpeter的觀念並非相等,Schumpeter標示的是現代民主民族國家。近期學者(Bonney 1999; Yun-Casalilla 2012)大多繼續看待「財政國家」為西方歷史經驗的現代產物,雖然有充足證據指出其根本原則早於戰國時期在中國出現。見Deng 2012. 歐洲學界中「財政國家」的定義著重透過公債借款能力,以及施加在其借款與徵稅權力的限制。中國帝制國家與前一議題無關,後者則是透過非常不同的制度傳達。
[100] 孔子因弟子冉求幫助一名殘暴大臣努力「累積稅收」(「聚斂」),因而令該大臣「富於周公」而摒棄他。見《論語》11.17. 「聚斂之臣」一詞的標準用法出自漢代儒家論文《大學》。見《禮記》2A: 778 ,第四十二章,<大學>。 我跟從郝若貝,從fiscalisme借用「財政主義者」(“fiscalist”)一詞,fiscalisme在現代早期法國用來指國家為產生更多稅收干預工業生產。見Heckscher 1955, 1: 178–84.
[101] 《荀子》︰168,第九章,<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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