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 星期四

Outsiders 4

在某些情況下,遠離常規的行為,對平時守法的人來說,看來似乎是有需要的或權宜之計。為追求合理利益而作出越軌行為,如果不算是太恰當,最少也不是太不恰當的。在一本講述一名意大利裔美國年輕醫生的小說中,我們找到值得一提的例子(22)。這位剛於醫學院畢業的年輕人,希望得到不是因為他是意大利裔而得到的實習機會。但他是意大利裔的事實,卻令他難以為其社區的洋基(Yankee)執業者接受。一天他突然收到其中一名最重要的外科醫生要求,要他為該外科醫生處理病例,他認為這代表自己終於納入城鎮中較好醫生的轉介系統內。但當病人到達他的診所後,他發現這是一宗非法墮胎的病例。由於他誤以為這宗轉介是與外科醫生建立正式關係的第一步,他為病人做了墮胎手術。此一行為雖然並不恰當,他卻認為這是建立其事業的所需步驟。

但比起只作出一次越軌行為的人,我們更有興趣認識那些長時間持續有規律地越軌,以越軌方式生活,並圍繞越軌行為規律組織自我身份的人。我們要理解的不是那些偶然嘗試同性戀的人(這些人在金賽報告(Kinsey Report)中驚人地多),而是整個成年生活圍繞着同性戀活動規律的人。

導致越軌行為由偶然嘗試轉為較持久規律的機制之一,是發展越軌的動機與興趣。我們將在之後提及吸食大麻者的事業時,詳細檢視此一過程。在此只需提及,許多越軌活動都是源自社會學習而來的動機。在或多或少定期投入某活動之前,一個人對於由活動衍生的愉悅毫無見解;他是從更有經驗的越軌者學習這些愉悅的。他學會留意新的經驗,並視新經驗為愉快的。由此,嘗試新事物的隨機意圖,就變成已知與體驗過的穩定感受。從構成越軌動機的詞彙,可以得知越軌者是在與其他越軌者交流後得知越軌動機的。簡而言之,個人透過學習參與由特定越軌行為組成的次文化。

即使大部份越軌活動都是以私人、隱秘、單獨的形式出現,越軌動機還是帶有社交的特質。在面對面吸引個人參與該文化的交流中,會出現各種不同的溝通方式。我在前述的色情圖片,也是以一種獨特風格的語言向潛在買家介紹。一般用語會以巧妙方式呈現,以刺激各種特殊愛好。例如,不斷使用的「奴隸」一詞,是指以手銬或拘束衣束縛的女性圖片。一個人在建立有關「奴隸圖片」的品味之前,不會知道它們是甚麼及如何享受其樂趣。

建立穩定越軌行動規律過程最關鍵的其中一步,大概是被發現與公開標籤為越軌者的經驗。一個人是否走上這一步,與他自己所做的關係不大,反而在乎其他人有沒有執行他違反的規則。我將會在之後更詳細說明是否執法的條件,但在此不妨先指出值得留意的兩點。首先,即使沒有其他人發現違規行為或執行規則,行為不當的人本身也可能充當自己的執法者。他可能會因自己的行為,視自己為越軌者,並為其行為以某種形式懲罰自己。這並非一定或必然如此,不過也有可能發生。第二,就如精神分析師所述,在某些情況中,個人非常渴望他人發現他違規,因而以很可能遭發現的方式作出越軌行為。

在任何情況,被發現與標記為越軌者,對一個人之後的社會參與及自我形象都有重要影響。最重要的影響是,個人的公共身份出現極大變化。作出不當行為並因此公開被發現,會令一個人有了新的身份。他被視為與之前不同的另一類人,身上有了「妖精」、「癮君子」、「瘋子」或「狂人」的標籤,並受到與其標籤相應的對待。

在分析得到越軌者身份的影響時,讓我們借用休斯對主要身份特徵與次要身份特徵的區別(23)。休斯指出,大部份身份都有一項主要特徵,以區分誰屬於此身份。因此無論他在其他方面怎樣,一名醫生就是持有符合相關條件的證書,並擁有醫療執照的人;這就是主要特徵。正如休斯所述,我們的社會也非正式地預期,一名醫生擁有各種次要特徵︰大部份人預期他是中產階級、白人、男性與新教徒。當他並非如此時,就會給人未能符合預期之感。同樣,膚色是決定誰是黑人誰是白人的主要特徵,但人們也非正式地預期黑人會有某種身份特徵而不是其他;人們會對黑人成為醫生或大學教授感到驚訝與異常。人們通常會有某項主要身份特徵,卻沒有全部非正式地預期的相應次要特徵;例如,一個人可以是醫生,卻是女性或黑人。

休斯以此現象分析耳熟能詳、眾人渴望與值得嚮往的身份(他指出一個人可能擁有加入某身份的正式資格,卻因為缺乏相應的次要特徵而被拒完全地加入),但相同過程也發生於越軌身份的情況。帶有一種越軌身份有概括的象徵意義,令人自動預設該越軌者也帶有其他相關令人厭惡的特徵。

一個人只需犯下一宗刑事罪行就會帶有刑事犯的標籤,這也是刑事犯的正式定義。然而刑事犯一詞也有多種含義,用來指稱任何一名帶有此標籤的人。一名犯了入屋盜竊,並因而帶有刑事犯標籤的人,會被認定是一名很可能會盜竊其他房屋的人;警察在罪案發生後會集中調查有犯罪紀錄的人,就是因為如此想法。而且帶有刑事犯標籤的人,也被認為很可能會犯其他類型的罪案,因為他已顯示他是一名「不尊重法律」的人。因此做出一種越軌行為的人,很容易會被視為在其他方面也會越軌或不受歡迎。

我們也能從借用休斯分析的另一方面受益,即主要身份與從屬身份的區分(24)。在我們與其他社會中,有些身份會壓過其他身份而擁有優先權。種族是其中之一。在社會定義下,大多情況下屬於黑人一員會壓過其他身份考慮;一個人首先會被視為黑人,無論他是醫師、中產階級或者女性都是次要的。越軌身份(視越軌的類型而定)也是這種主要身份。一個人因違規而得到越軌身份,比其餘大部份事情更為重要。一個人首先以越軌者身份出現,然後才會有其他身份。在此的問題是︰「甚麼類型的人才會違反這麼重要的規則?」而答案是既定的︰「一個與我們其他人不同,不能或不會以道德行事的人。因此他也有可能會違反其他重要的規則。」鑑定越軌變得具決定性。

認為一個人廣泛而非特定地越軌產生自我實現的預言。這種觀點與各種機制聯合,將越軌者形塑成與人們對其印象一樣(25)。最初,一個人在被認為是越軌後,會傾向停止參加較主流的團體,即使在沒有公眾知悉與反應時,越軌的影響並不會導致這種區隔。例如,同性戀本身與工作能力沒有關係,但其他人知道他是同性戀後,他就幾乎不可能繼續在其辦公室工作。同樣,服食鎮靜劑不一定會影響工作能力,但被人知道是鎮靜劑上癮者很可能會令一個人失去工作。在這些情況中,越軌的個人發現他難以遵守其他他無意違反的規則,故而令他在這些範圍內也成為越軌者。因被發現而失去「體面」職業的同性戀者也許會轉到非主流、邊緣的職業,因為這類職業並不在乎他是否同性戀。濫藥者發現他被逼轉到非法行為中,如搶劫或盜竊,因為他不斷遭到體面職業的僱主拒絕。

越軌者被發現後,會按大眾認為他為何如此的診斷接受治療,而此治療本身有可能製造更多越軌行為。濫藥者通常被視為意志薄弱,無法放棄鎮靜劑帶給他的不當快感,因而要接受強逼治療。他被禁止服食藥物。由於無法合法取得藥物,他只能依靠非法途徑。整個藥物市場由此走到地下,藥物價錢遠比合法市場昂貴,一般薪金水平根本無法負擔。故此,對濫藥者的治療,反而逼使他需要透過詐騙與犯罪一類的手段,以支撐他在藥物的支出(26)。這些行為並非越軌行為內在性質引起的結果,反而是越軌行為之公眾反應引起的結果。

更一般地說,對越軌者的治療,拒絕提供越軌者維持日常習慣的正常方法,而這對大部份人都是開放的。因此,越軌者只能建立非法的方法。公眾反應的影響可以是直接的,正如剛才所述的例子,也可以是間接的,即越軌者所處社會的綜合特質之結果。

社會由不同活動領域以特定方式互相協調,各種社會安排互相關聯而組成一體。正如我們之後將會在舞蹈音樂人的例子得知,某種工作生活形式預設了某種家庭生活形式。

許多越軌行為的問題是它們導致越軌者無法符合其他生活領域的期望。同性戀者在所有社交活動領域都感到困難,因為那裏視正常的性興趣及婚姻傾向為理所當然。在穩定的工作組織,如大型企業或工業組織中,經常會提到渴望成功的人都應該結婚;不這樣做的人會發現,他難以做到在組織中成功所需的事情,這令他上進心受挫。結婚的需要經常令普通男性大受困擾,對同性戀者來說這更是幾乎不可能。同樣,有些男性工作團體以異性關係複雜來獲得團體中的聲望,這自然為同性戀者帶來困難。無法符合他人預期,或會逼使個人採取越軌方式以獲得一般人自然而然的成績。

很明顯,不是每一個被知道越軌行為,並標籤為越軌的人都如前所述,不可避免地走向更為越軌之路。預言不一定自我強化,機制不一定時常運作。甚麼因素傾向減慢甚或停止走向更為越軌的傾向?在甚麼條件下這些因素會發揮作用?

在近期關於在同性戀者身上「賺錢」(hustle,即賣淫)的青少年研究中,可以找到怎樣令人免於更為越軌的建議(27)。這些男孩向成年慣常同性戀者賣淫。但是他們自己卻沒有成為同性戀者。有幾項原因可以解釋他們沒有持續同性戀行為。首先,因為他們是弱勢,他們受到警察的行動保護。假如他們因同性戀行為被捕,也會被視為受剝削的孩子,即使事實上他們才是剝削者;法律上是那些成人有罪。第二,他們單純認為同性戀行為是比搶劫或類似活動更安全快捷的賺錢手段。第三,他們的朋輩團體標準是,雖然容許同性戀賣淫,但僅此於此,並禁止他們從中享受快感,或者向與他們有關係的成人有任何親密表示。違反這些規則,或有其他與正常異性活動有偏差的行為,都會受男孩同行嚴厲制裁。

假若個人在第一次被捕時,他仍有選擇其他行動方式的機會,被捕不一定會導致更為越軌。當第一次面對其行為帶來根本與嚴重的後果時,他或會決定自己不想走上越軌之路,因此回心轉意。如果他作出正確選擇,他會重新受主流社群接納;但如果他作出錯誤抉擇,他就會被排斥,並開始更為越軌的循環。

雷爾顯示了濫藥者要扭轉越軌循環是多麼困難(28)。他指出濫藥者經常嘗試戒毒,而戒毒的動機是想向其他他們尊重其意見的非濫藥者顯示,他們不是其他人認為那麼壞。他們卻沮喪地發現,在戒除毒癮之後,其他人仍如同他們是濫藥者般對待他們(這明顯是「一日濫藥,一世濫藥」的假設)。

越軌事業的最後一步是加入有組織的越軌團體。當一個人明確走向有組織的團體——或者當他得知並接受他已如此時——這對他的自我形象有強大影響。一名濫藥者有一次告訴我,她感到自己真正「上癮」那一刻,就是她認識到她再沒有非濫藥者的朋友時。

有組織越軌團體的成員自然有一項共同特徵︰他們的越軌行為。這就讓他們覺得彼此有着共同命運,坐在同一條船。從共同命運的感受,從面對相同問題的需要中,助長了一種越軌次文化︰一套對世界是怎樣與如何面對它的觀點與認識,以及一套基於這些觀點的慣常活動。成為這類團體成員鞏固了越軌的身份。

走入有組織越軌團體對越軌事業有幾項影響。首先,越軌團體比越軌個人更傾向於合理化自己的位置。在此極端,他們會建立一套關於其越軌活動的歷史、法律與心理辯解。同性戀社群是典型例子。由同性戀者出版,給同性戀者閱讀的雜誌與書籍,內容包括關於歷史上著名同性戀者的文章。性生物學與生理學文章也出現其中,以顯示同性戀乃「正常」之性反應。這些雜誌與書籍也有法律文章,為同性戀的公民自由辯護。所有這些材料綜合成活躍同性戀者的可行哲學,以解釋他為何是現在這樣,其他人為何也會這樣,以及為何這樣沒有問題。

大多數越軌團體都有自我辯解的理據(或「意識形態」),雖然很少會像同性戀那樣有系統。如前所述,這些理據確實為越軌者中立化他們仍然注意的主流態度,同時它們也發揮另一作用。它們為個人提供聽來吸引的理由,以繼續他已經開始的活動方式。就算之前不可能,一個人以這些理據平息了自己的疑問後,就能轉向更有原則及持續的越軌行為。

在一個人加入越軌團體後也會發生的,是他學會如何以最少麻煩持續他的越軌活動。所有他在違規時遇到的逃避執法問題,其他人都面對過。解決方法之前已經定好。因此,年輕的竊匪與較有經驗的年長竊匪會面,以從他得知如何在不冒被捕風險下把贓物脫手。每一越軌團體都有大量此類知識,新手可以從中迅速學習。

因此,越軌者加入有組織及制度化的越軌團體後,會之前更有可能繼續他的越軌生活。他一方面學習到如何避開麻煩,另一方面學習到一套繼續如此的理據。

有另一點值得一提,越軌團體的理據傾向整體地對抗主流道德規則、主流制度與主流世界。我們將在之後考慮舞蹈音樂人的情況時,檢視這一整套越軌次文化。

註釋︰

(22) Guido D'Agostino, Olives on the Apple Tree (New York: Doubleday, Doran, 1940). 我感謝Everett C. Hughes讓我注意這本小說。
(23) Everett C. Hughes, "Dilemmas and Contradictions of Status,"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L (March, 1945), 353-359.
(24) 同上。
(25) 見Marsh Ray, "The Cycle of Abstinence and Relapse Among Heroin Addicts," Social Problems, 9 (Fall, 1961), 132-140.
(26) 見Drug Addiction: Crime or Disease? Interim and Final Reports of the Joint Committee of the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and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on Narcotic Drugs (Bloomington, Indiana: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61).
(27) Albert J. Reiss, Jr., "The Social Integration of Queers and Peers," Social Problems, 9 (Fall, 1961), 102-120.
(28) 見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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